信徒皆祭司 – 呂為基姑娘

        中世紀羅馬教會視神職人員為聖品人員,信徒只為平俗階層,馬丁路德針對此流弊提出異議,主張「信徒皆祭司」(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),他在《致德意志民族基督教貴族書》中寫道:「即除了職分和職務以外,在平信徒和神父、貴族和主教、宗教界和世俗界之間,並不存在真正的、根本的差別,更沒有階級地位的不同。」

        受近世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興起影響,教會發展有走向偏頗,把這信仰理解為每個信徒都是祭司,故無需假手於神職人員,信徒都可直接到上帝面前,處理一切屬靈事工,包括施洗、祝餐和宣講聖道。這是對路德「信徒皆祭司」的誤解,使信徒的祭司職分受到另類被擄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要如何理解「信徒皆祭司」呢?首先,它是福音信仰的一部份,是基督為我們作成的。路德在《基督徒的自由》說到:「我們做祭司,配在上帝面前為別人禱告,並將屬上帝的事教導別人。這兩種事就是祭司的責任,而為不信的人所不能有。這是基督為我們得來的,只要我們相信祂,我們就不但是祂的弟兄,不但與祂同作後嗣,與祂一同為君王,我們也是與祂一同作祭司,可憑著信心放膽來到上帝面前(來10:19,22),呼叫『阿爸,父!』彼此互相禱告,行我們所看見的祭司所行並所預表的有形體的外表之事。」基督是上帝和人的中保,靠賴祂的十架救贖,我們罪得赦免,藉信仰祂而被稱義。祂是至高尊貴的大祭司,也是上帝所悅納的祭物,使我們得與上帝復和。所以,信徒可以直接來到父神面前,像基督耶穌一樣。正如聖經所說:「你們藉著信,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上帝的兒女。你們凡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」(加3:26-27)。

〈下期續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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